2017云浮羅定市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實施方案【招220人】
八、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羅定教育網(wǎng)、羅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九、聘用
在同一招聘崗位組內,擬聘用人員按考試總成績,由者先行選擇崗位,若放棄選擇崗位的,可依次遞補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選擇崗位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享受聘用教師待遇。聘用教師要與市教育局簽訂聘用合同(其中試用期一年)。
十、聘用的終止
聘用教師有以下情況的,市教育局可終止聘用:
1、試用期內經(jīng)、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考核不合格的。
2、試用期內因身體原因不宜從事教師職業(yè)的。
3、聘用期間不按規(guī)定履行相應崗位職責、觸犯刑律或有其他嚴重違法行為的。
十一、組織領導
市成立招聘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招聘考試的組織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聘考試工作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具體負責考試的報名、資格審查和考務工作的組織及聘用的有關業(yè)務辦理等工作。
十二、其他事項
1.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2.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fā)現(xiàn),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資格。
附件:
附件2 廣東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目錄.xls
羅定市教育局
2017年5月1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