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廣西河池市事業(yè)單位招聘醫(yī)療崗公告【招38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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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滿足河池市事業(y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需要,根據(jù)《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fā)〔2011〕155號)、《河池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河政辦發(fā)〔2010〕40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印發(fā)2019年度設區(qū)市以下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19〕71號)有關規(guī)定,決定組織實施河池市2019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全市11個縣(區(qū))和41個市直事業(yè)單位共計劃招聘工作人員776個崗位960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4月11日至2001年4月11日期間出生);
報考演員崗位人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8年4月11日至2001年4月11日期間出生);
報考縣鄉(xiāng)及以下崗位人員、“部隊退役士兵”崗位人員,報考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8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下同);具有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或技師(二級職業(yè)技能資格)以上資格人員;報考定向招聘“駐河池部隊隨軍家屬”、村“兩委”成員、“1999-2007年選拔大中專畢業(yè)生村官”崗位人員;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的,報考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以下(1973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或高級技師以上資格人員,報考年齡可放寬到50周歲以下(1968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7.中專(含中技、高中)學歷的報考人員,其生源地或戶籍必須為河池市;??茖W歷的報考人員,其生源地或戶籍必須為廣西;本科學歷的報考人員,其生源地或戶籍不受限制。
根據(jù)《自治區(qū)黨委辦公廳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關于技術工人待遇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桂辦發(fā)〔2018〕51號)規(guī)定,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yè)生分別按相當于大專、本科學歷參加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等,下同)的畢業(yè)生,須在2019年4月11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yè)證、學位證書以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
8.具有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具體崗位報考條件以《河池市2019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參公事業(yè)單位)后勤服務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見附件1)為準。
本次招聘崗位涉及到的專業(yè)要求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公務員考試專業(yè)分類指導目錄(2019年版)》的專業(yè)目錄(見附件2)。
(二)報考定向招聘崗位應分別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的,須在河池服務期滿或服務滿2年且在崗、考核稱職(合格)。“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包括: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含社區(qū)黨建工作組織員)、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報考者可報考本人工作地所在縣(區(qū))的崗位,不得跨縣(區(qū))報考。
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可以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招聘的崗位,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共享定向招聘計劃,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大學生退役士兵。
2.報考定向招聘村“兩委”成員崗位的,須連續(xù)擔任村“兩委”班子成員滿3年(含擔任村“兩委”班子成員累計滿3年)且在崗,報考者可報考本人工作地所在縣(區(qū))的崗位,不得跨縣(區(qū))報考。
村“兩委”成員報考定向村“兩委”成員招聘崗位時,需由個人向所在鄉(xiāng)鎮(zhèn)黨委提出報名申請,經鄉(xiāng)鎮(zhèn)黨委審核推薦、縣級黨委組織部資格預審合格后,方可在網上報名。
3.報考定向招聘“1999-2007年選拔大中專畢業(yè)生村官”崗位的,報考者只能報考本人工作地所在縣(區(qū))的崗位,不得跨縣(區(qū))報考。
4.報考定向招聘“部隊退役士兵”崗位的,生(兵)源地或戶籍必須為河池市或報考崗位所在縣(區(qū))。
5.報考定向招聘“隨軍家屬”崗位的,報考者只能報考本人隨軍駐地所在縣(區(qū))的崗位,不得跨縣(區(qū))報考。隨軍家屬指經部隊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準,并辦理了隨軍隨隊手續(xù)的駐河池部隊現(xiàn)役軍人配偶。隨軍前非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的隨軍家屬可以報考,現(xiàn)已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的隨軍家屬不得報考。
曾是“服務基層項目”人員、“1999-2007年選拔大中專畢業(yè)生村官”、“部隊退役士兵”、“隨軍家屬”,已被錄(聘)用為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能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1999-2007年選拔大中專畢業(yè)生村官”、“部隊退役士兵”、 “隨軍家屬”的崗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
3.現(xiàn)役軍人;
4.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其中,在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已錄用為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聘用為河池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未滿2年(含試用期內的人員)或未滿原報考崗位服務期限要求的;
6.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的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等崗位,以及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負有事業(yè)單位聘用、考核、獎勵、處分、人事爭議處理等職責的人員履行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與本人有利害關系的;與本人近親屬有利害關系的;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務期限、工作年限、任職年限、處罰期限以及戶籍、現(xiàn)役、基層工作經歷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9年4月11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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