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貴州貴陽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公告【招652人】
為切實加強我市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優(yōu)化結構,增強活力,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guī)定和單位用人需求,決定開展2018年統(tǒng)一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工作。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貴陽市2018年統(tǒng)一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方法進行。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試教、體檢、考核、公示、辦理聘用手續(xù)的程序進行。
招聘工作在貴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貴陽市教師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教師招聘工作辦公室”)組織實施。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
本次共計劃招聘教師652名。具體招聘情況詳見《貴陽市2018年統(tǒng)一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一覽表》(附件一)。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
國家承認學歷的中專及以上應、往屆畢業(yè)生。
(二)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
3.具有報考崗位相應層次相應專業(yè)教師資格證(普通中等職業(yè)、特殊教育除外)。
4.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相關學歷、專業(yè)要求和相應資格條件(詳見《招聘一覽表》)。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0年7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和具有報考專業(yè)技術崗位相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報考崗位明確要求有相關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符合要求的工作經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時間計算截止至2018年7月31日。
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和其他就業(yè)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2015年度以來曾被貴州省內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招錄的公務員(工作人員)(以招錄年度計算,如2015年報考公務員,2016年辦理錄用手續(xù)的,招錄年度為2015年)。
2.事業(yè)單位新招聘仍在試用期內的。
3.除2018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外,截止2018年7月 31日仍未取得畢業(yè)證的。
4.截止2018年9月1日服務期未滿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及2018年貴州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新聘用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6.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事業(yè)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7.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8.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9.不符合招錄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10.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fā)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
11.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未經單位或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人員。
12.2015年以來參加貴陽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考試時,進入體檢及以后環(huán)節(jié),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棄資格的。
13.有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
四、報名、網上資格初審
(一)報名
報名統(tǒng)一在網上進行,不設現(xiàn)場報名點。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報考人員于2018年7月31日9:00至8月2日16:00期間登錄“貴陽人事考試網”(http:// gyrsks.gygov.gov.cn/)網上報名入口提交報名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根據(jù)所報考崗位的要求,填寫《貴陽市2018年統(tǒng)一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
報考人員應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報考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報考人員本人的學歷、專業(yè)及其他條件應與招聘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名信息表》及誠信承諾書,如實填寫、提交本人的有關信息和材料。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階段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的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報名申請被接受后,系統(tǒng)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確認、在線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jù),請妥善保管。
報名期間,每日16∶00后,將在“貴陽人事考試網”上公布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供報名人員參考。報名結束后,市教師招聘工作辦公室將及時公布各崗位報名人數(shù)情況。
(二)網上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在市教師招聘工作辦公室的統(tǒng)一組織下,由市教育局、各區(qū)(市、縣)教育局具體負責。負責資格初審的人員根據(jù)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對照《招聘簡章》和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表》必須在提交后24小時之內審核完畢。經審查合格的予以確認;對審查不合格的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要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須下載并打印留存報考人員的《報名信息表》,供資格復審和考核等環(huán)節(jié)時使用。如出現(xiàn)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進入報名繳費環(huán)節(jié)的,在報名期間由市、區(qū)(市、縣)教育局提出申請,經市教師招聘工作辦公室審核同意后,市考試指導中心給予改報;報名結束后仍未改報的,取消考試資格,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的,該報考人員成績作無效處理。
2.截止8月2日16:00,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guī)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可于8月4日16:00前進行修改(不能改報其他單位其他崗位),負責資格審查的人員在8月5日16:0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
報考人員提交報名申請后應及時登錄查看審核狀態(tài),通過資格初審的,不得再報考其他崗位。如報考信息(姓名、身份證號)有誤的,須本人向報考所屬市教育局或區(qū)(市、縣) 教育局申請,經市教師招聘工作辦公室同意后到市考試指導中心修改。
3.報名確認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應于2018年7月31日9:00至8月6日16:00在“貴陽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通過網上銀行繳納100元考務費。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農村特困人員、城市低保人員、應屆畢業(yè)特困學生可免收報名費,上述人員在辦理免除報名費手續(xù)時,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農村特困人員憑家庭所在地縣級扶貧辦出具的證明;城市低保人員憑家庭所在地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應屆特困學生需填寫《貴陽市2018年統(tǒng)一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特困畢業(yè)生免除報名費申請表》(附件四)。
辦理免除報名費手續(xù)時間:8月6日10∶00-15∶00,逾期不再受理。
辦理免除報名費手續(xù)地點:貴陽市考試指導中心(貴陽市南明區(qū)解放路117號)。
4.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其招聘計劃數(shù)予以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數(shù)減少的,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所報崗位不再進行調整;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市教師招聘工作辦公室同意后,市考試指導中心給予改報其他崗位。改報時間為2018年8月8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報申請。(此次招聘農村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不受開考比例人數(shù)限制)。
市教師招聘工作辦公室在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的情況,在“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網”、“貴陽人事考試網”進行公布。
5.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報名確認并繳費后,報考人員應于2018年8月30日9:00至8月31日17:00期間,登錄“貴陽人事考試網”在線打印《筆試準考證》。
《筆試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試教、體檢、考核等招聘環(huán)節(jié)的重要憑證,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
五、筆試及合格分數(shù)線
報考人員需參加閉卷筆試,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
筆試時間為2018年9月1日上午9∶00至11∶30。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將在“貴陽人事考試網”上公布,供考生查詢,請考生密切關切。
筆試結束后,由市教師招聘辦公室確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即考生按筆試成績可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的最低分數(shù)線)。
六、 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在市教師招聘工作辦公室的指導下,由市教育局和區(qū)(市、縣)教育局負責。資格復審在筆試結束后進行,資格復審人員在最低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考生中依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資格復審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確定。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的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資格復審根據(jù)《招聘簡章》和考生填寫的《報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由負責資格復審的部門和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的資格。因考生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在報考該崗位最低相關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相關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兩輪。
通過資格復審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之比達不到3?1的,減少該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例:某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為2,通過資格復審人數(shù)為4或5,則該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減少為1,依此類推),減少后仍達不到3?1的,報考該崗位考生是否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由市教師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確定;崗位無考生通過資格復審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農村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不受比例限制)。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經市教師招聘工作辦公室核準后,在市教育局和各區(qū)(市、縣)教育局指定網站上進行公示。
資格復審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取消其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2.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向審查部門提交畢業(yè)證書(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持《就業(yè)推薦表》)、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戶口薄、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的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此外,在職人員還須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縣級及以下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人員還須提交行政主管部門和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報名時有工作單位的,資格復審時已離職的,需提供離職證明,報名時沒有工作單位,資格復審時有工作單位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相關證明材料。
七、試教及合格分數(shù)線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參加試教。試教設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試教成績未達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者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