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肥西縣直單位招聘公告【招10人】
五、聘用手續(xù)及待遇
1、公示期滿后,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即辦理聘用手續(xù)。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滿,可以續(xù)聘。
2、本次招聘人員如果與原用人單位存在合同關系的,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聘用人員自行和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關系,否則由此而產生的全部后果,由聘用人員自行承擔。
3、本次招聘人員一律不制,工資、保險等福利待遇按合同約定執(zhí)行。聘用人員月工資標準:本科學歷不少于3000元(含試用期);研究生學歷不少于3500元(含試用期),按城鎮(zhèn)職工標準辦理各項社保。
4、凡違背誠信原則未經招考部門同意,擅自放棄資格,導致社會公共資源浪費、影響單位選人用人的,按本公告規(guī)定記入考試誠信檔案,并與相關單位共享。
六、其它
招聘過程中各環(huán)節(jié)信息在中國肥西網《人事招考》專欄上發(fā)布。
咨詢電話:0551-62565661(縣供銷社)
0551-68841053(縣物價局)
0551-68826261(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0551-68841548(縣委黨史研究室)
監(jiān)督電話:0551-68859589(縣紀委);
考務電話:0551-68841917(縣人社局)。
上述咨詢和監(jiān)督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本次招聘考試如遇國家、省政策性考試影響統(tǒng)一筆試時間的,將延期筆試時間。
特此公告
原標題:肥西縣2017年部分縣直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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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 西 縣 供 銷 社
肥 西 縣 物 價 局
肥西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肥西縣委黨史研究室
2017年10月10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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