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蘭溪市各級機關單位公務員考試公告(100人)
滿足全市各級機關單位補充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下同)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和《浙江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將組織實施2017年全市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主任科員以下公務員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
2017年全市各級機關單位計劃考試錄用公務員100名,其中:市級機關單位招考87名,鄉(xiāng)鎮(zhèn)機關招考13名。
具體的招考單位、職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公務員主管部門發(fā)布的考試公告,或于2017年3月3日起登錄下列網站查詢:
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gwy.zjhrss.gov.cn)
金華人才網(www.jhrcsc.com)
蘭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www.zjlxlss.gov.cn)
蘭溪人才網(www.lxrcsc.com)
二、招考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考的范圍和對象
1.全市各級機關單位招考公務員〔不含各級機關單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鄉(xiāng)鎮(zhèn)機關面向村干部職位和專職人民武裝干部職位〕的范圍和對象為:
(1)取得本科以上畢業(yè)證書的人員;
(2)金華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和外地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本科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3)具有金華市常住戶口的大專學歷人員(以2017年3月1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招考計劃中部分職位對戶籍和生源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考計劃執(zhí)行。
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上述人員中屬于2017年應屆畢業(yè)的,須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研究生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
2.市級機關單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考錄公務員的對象為:參加蘭溪市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
3.鄉(xiāng)鎮(zhèn)機關面向村干部考錄公務員的職位分為“職位1”和“職位2”。“ 職位1”面向大學生“村官”,其范圍和對象與市級機關單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相同;“職位2”面向非大學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其范圍和對象為:蘭溪市行政區(qū)域內現任村黨組織、村委會(以下簡稱“兩委”)正職連續(xù)任職時間滿2年以上或現任村“兩委”委員以上職務連續(xù)任職時間滿3年以上的人員(符合“職位1”報考范圍和對象的,不能報考“職位2”)。在全日制就讀期間擔任村干部的時間,不能計入任職時間。
鄉(xiāng)鎮(zhèn)機關考錄專職人民武裝干部范圍和對象為:金華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裝學院畢業(yè)學員。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以上畢業(yè)后參軍入伍,現已退役的人員;被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或就讀期間到部隊服役,退役后繼續(xù)學習并取得大專以上畢業(yè)證書的人員。
4.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規(guī)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各級機關單位公務員。村干部在任村“兩委”委員以上職務期間受過處分或在任上述職務期間對本村發(fā)生重大責任事故負有責任的,不能報考面向村干部招考的職位。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單位人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二)招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和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圍和對象規(guī)定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18至35周歲(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間出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年齡18至40周歲(197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間出生)。
2.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面向村干部“職位2”的,現任村“兩委”正職的,年齡在18至40周歲(197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間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高中以上學歷。其他人員要求年齡在18至35周歲(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間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
3.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干部職位的,年齡在18至30周歲(198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間出生)。
4.報考法院系統(tǒng)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年齡18至30周歲(198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間出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18至35周歲(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間出生)。
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體能測評達標。
5.部分招考職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市級以下機關(含參公事業(yè)單位)工作,或曾在軍隊服役、自謀職業(yè)、個體經營累計2年以上的經歷。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時間計入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期、任職期的計算統(tǒng)一截止到2017年3月11日。
6.報考法官、檢察官助理職位的,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并取得A類、B類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參加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也可以報考。
在2017年2月28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yè)證書的人員,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三、報考程序
(一)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7年3月11日0時—3月16日17時。
網址:http://gwy.zjhrss.gov.cn(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
報考人員上網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職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在此期間招錄機關單位不作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職位。
3月14日0時—3月16日17時,報考人員可在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登錄后查詢報名不足1:8比例的職位。系統(tǒng)每30分鐘自動更新數據。
(二)資格初審
時間:3月16日17時—3月20日24時。
招錄機關單位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職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tǒng)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