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蕪湖縣城管執(zhí)法大隊招聘體能測評公告
根據《2015年蕪湖縣部分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要求,經研究決定2015年12月26日對參加縣城管執(zhí)法大隊崗位招聘的人員進行體能測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能測評對象
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與筆試人數1:5的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選,若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體能測評,具體名單見附件。
二、發(fā)放體能測評通知書
領取通知書時間:2015年12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領取通知書地點:縣人社局公務員管理科(504室)。
三、體能測評時間、地點
1、報到時間:2015年12月26日上午8:00。考生憑筆試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及體能測評通知書到考點報到,然后抽簽分組、待測試。體能測評時間:12月26日上午8:30開始。
2、報到地點:灣?一小體育場。
四、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
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辦理。
五、體能測評注意事項
1、考生須憑規(guī)定證件進入考點、考場,未按規(guī)定提供證件的考生一律不得進入考點、考場。
2、考生不得攜帶手機等通信工具進入考點、考場。如攜帶需交考務組集中保管。
3、考生在進行測試前,應充分做好準備活動,防止測試中出現肌肉拉傷等現象。因心臟病等身體疾病原因不能參加測試的,應主動提前告知工作人員,否則后果自負。
4、考生參試項目未結束前原則上不得離開考點、考場。因特殊情況確需臨時離開考點、考場的,須經該項目組負責人批準并報考務組備案。
5、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操作規(guī)程,聽從考場工作人員安排,確保測試安全,否則后果自負。
6、考生須嚴格遵守各項制度和紀律,按規(guī)定和要求報到并參加測試。未按時報到或進入考點遲到15分鐘或參加測試檢錄遲到5分鐘的,視為自動放棄。有弄虛作假現象的,取消參試資格或測試成績。
中共蕪湖縣委組織部
蕪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12月21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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