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溫州市市級事業(yè)單位招聘幼兒教師公告【招11人】
根據(jù)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fā)〔2012〕194號)和《溫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溫政辦〔2006〕220號)精神,經研究決定,溫州大學附屬實驗幼兒園及溫州市殘疾人康復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1名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以及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年齡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用人單位、具體崗位及要求
(一)用人單位、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
《2019年溫州市市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崗位一覽表(二)》(附件1)。
(二)同一崗位的報考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達不到3:1比例的,將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或不開考。
三、招聘辦法與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yōu)聘用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辦法與程序
(一)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市人力社保局統(tǒng)一組織現(xiàn)場報名,用人單位現(xiàn)場進行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9年7月24日星期三 (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報名地點:溫州人才大廈(學院中路5號)四樓411教室。
報名要求:
1.考生應提供報考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其他報考崗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證明樣本附后);定向生、委培生須提供有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2. 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崗位,并認真填寫《溫州市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經審查符合條件,取得相應招聘崗位考試資格。
3.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屆時按規(guī)定要求,登陸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wǎng)http://www.wzhrss.gov.cn/col/col1330455/index.html和溫州人才網(wǎng)http://www.wzrc.net(以下簡稱相關網(wǎng)站)打印準考證,并根據(jù)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公務員錄用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費收費的復函》(浙價費〔2018〕21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考試費50元。困難家庭的報考人員在繳費時出示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或特困證明復印件,經審核后免收考試費。
(二)筆試
1.筆試時間:2019年7月28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考生須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2.筆試內容:幼兒教育專業(yè)知識,滿分為100分。
3.根據(jù)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1:6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列為面試對象。
(三)面試
面試主要采取與崗位相匹配的實際能力測試形式進行,考察報考人員適應實際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面試考生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面試通知書》、身份證參加面試。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凡在面試前3天,具有面試資格的人員向市人力社保局書面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其空缺面試資格在該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予以遞補。其他出現(xiàn)的面試空缺情況不再遞補。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四)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核對象(遇總成績同分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如筆試成績亦相同,則需另行加試)。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尾數(shù)四舍五入。
(五)體檢、考核
體檢和考核工作由用人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
體檢對象按用人單位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
體檢、考核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huán)節(jié)的辦法進行??己私Y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jù)。
體檢、考核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空缺體檢、考核資格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相關網(wǎng)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對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擬聘用人員通過公示后收到辦理聘用手續(xù)通知書,本人放棄聘用資格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xù)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
五、其他告知事項
1.溫州市戶籍含溫州市各縣(市、區(qū)),以及溫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和在溫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溫州生源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截止到2019年7月24日,除上述人員外,其他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請報考人員在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2.國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yè)時間及所學專業(yè)的認定,以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對其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3. 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F(xiàn)役軍人不能報考。
4. 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身份證。身份證遺失或過期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5.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6.確定參加面試、體檢、考核及遞補人員的名單將在相關網(wǎng)站公布。
7.因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且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
8.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部發(fā)布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點擊下載>>>
2019年溫州市市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崗位一覽表(二).xlsx
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9年7月15日
原標題:2019年溫州市市級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公告(二)
文章來源:http://hrss.wenzhou.gov.cn/art/2019/7/15/art_1330496_35652801.html
(責任編輯:李明)
- 2024山東德州市慶云縣第一中學招聘教師體檢公告
- 2024河北秦皇島市山海關區(qū)招聘教師選崗公告
- 2025北京通州區(qū)教委所屬事業(yè)單位面向應屆畢業(yè)生招聘134人公告
- 2024海南白沙黎族自治縣招聘第二批高中教師體檢合格人員公示(第12號)
- 瀘州職業(yè)技術學院關于2024年12月公開考核招聘事業(yè)編制教師的公告
- 2024廣西貴港市平南縣平南街道中學招聘教師13人公告
- 2024下半年廣東陽江市市直有關學校引進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107人公告(編制)
- 2024年山東傳媒職業(yè)學院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12名)
- 廣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2024年德陽市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廣漢市崗位)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的聘前公示(二)
- 2024年下半年廣東省陽江市第一中學引進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69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