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吉林省長春市公務員考試公告(各級機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吉林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市公務員局決定,2015年上半年全市各級機關面向社會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錄計劃
2015年上半年全市各級機關擬考試錄用公務員274名,具體報考條件、招考職位、招考計劃及資格條件可以登錄:
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http://www.jlgwy.net)、長春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changchun.gov.cn)、長春黨建網(http://ccdj.gov.cn)、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http://www.ccrs.gov.cn)或長春市人事教育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ccrjk.com)查閱、下載。
《2015年上半年長春市各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職位及條件一覽表》附后。
二、總體安排
今年上半年我市公務員考錄工作的總體安排如下:
1、2015年3月13日,全市統(tǒng)一發(fā)布招錄簡章及有關政策。
2、2015年3月16日8時30分至3月23日14時30分,考生網上報名。其中,報考公安、監(jiān)獄、強戒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和特殊專業(yè)職位考生的報名截止時間為3月19日14時30分,按招錄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體能測試或專業(yè)考試。3月22日,公布未通過體能測試或專業(yè)考試人員名單,未通過人民警察體能測試及特殊職位專業(yè)考試的考生,3月23日可改報其他職位。每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職位,資格審查通過后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3、2015年3月16日8時30分至3月23日16時30分,招錄單位進行資格審查,考生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4、2015年3月16日8時30分至3月24日24時,繳費及確認。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考生,可于3月24日16時30分前攜帶家庭所在地縣(市、區(qū))級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金證明(原件)、低(復印件)或農村特困證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經長春市人事教育考試中心(地址:長春市賓委路91號)審核同意后,可免繳筆試費用。
5、2015年4月20日至4月25日,打印準考證。
6、2015年4月25日,公共科目筆試。
具體安排為:
8:00——9:3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10:10——12:10 《申論》
7、專業(yè)考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錄用審批及登記備案等相關工作,按全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部署統(tǒng)一進行。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