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武平縣紀委遴選公告【招12人】
(五)其它事項
1.請報考者務必于11月17日(正常上班時間)持本人身份證到武平縣紀委組宣部領取《筆試準考證》。按照《筆試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2.有關本次公開遴選考試相關信息將通過武平網(wǎng)、武平縣紀委監(jiān)察局網(wǎng)站和武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wǎng)站予以發(fā)布,請報考者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所留的聯(lián)系電話在公開遴選期間必須保持暢通,無法聯(lián)系造成影響公開遴選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四、遴選辦法
本次公開遴選考試采用筆試、面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擇優(yōu)選用,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一)筆試
1.采取在規(guī)定時間內寫申論(策論)的方式,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文字能力、對事物的分析判斷能力和理論功底,分值為100分。
2.筆試時間2017年11月19日上午(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3.報考人員應按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
4.報考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武平縣紀委監(jiān)察局網(wǎng)站和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wǎng)站查詢筆試成績(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資格復核和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按照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前26名人員為面試人選,其中公務員取筆試分數(shù)前20名、事業(yè)人員取筆試分數(shù)前6名進入下一遴選程序。
2.資格復核。
(1)確定為面試人選的考生,在名單公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攜帶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有關材料以及有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有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到報名地點進行資格復核;資格復核主要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填報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2)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按要求進行資格復核的考生、以及資格復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3)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經資格復核合格的人員,由武平縣紀委核發(fā)《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4)面試成績總分100分,由縣紀委組織人員進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忌谶M入面試后的各環(huán)節(jié)無故放棄遴選資格的,報縣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三)考察
按照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12名被考察人員,由縣紀委對其德、能、勤、績、廉等現(xiàn)實表現(xiàn)情況進行考察。出現(xiàn)考察不合格時,由縣紀委研究決定是否遞補。
(四)公示
根據(jù)筆試、面試、考察情況確定擬遴選人員,分別在縣紀委和擬遴選人員所在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
(五)試用期
對公示期間無異議的擬遴選人員,由縣紀委對其進行為期三個月的試用。試用期滿,經考察考核合格并報縣紀委常委會同意后,辦理調動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遴選資格,退回原單位工作。
本公告由中共武平縣紀委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3237988
原標題:中共武平縣紀委關于面向全縣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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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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