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嘉興學院招聘公告【招12人】
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嘉興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嘉興學院為浙江省屬全日制本科院校,為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本次招聘工作人員編制類型為事業(yè)編制。
二、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專技崗共12人。
(一)招聘條件
1.符合《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zhí)行的有關規(guī)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的基本條件;
2.要求中國國籍,研究生學歷及碩士學位,年齡與學科專業(yè)等其他要求詳見招聘崗位的基本條件;
3.國內往屆生與2017年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國外(境外)留學生須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招聘崗位
詳見附件一《2017年嘉興學院第三批公開招聘崗位表》。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信息發(fā)布平臺
1.嘉興學院網站(http://zjxu.edu.cn/)人才招聘欄目;
2.嘉興人事人才網(http://www.jxrsrc.com)。
招聘過程中有關筆試、面試、擬聘用等信息僅在嘉興學院人事處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關注。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10月10日起至2017年10月18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應聘者填寫《嘉興學院公開招聘人員信息登記表》(附件二),并在報名時間內通過Email發(fā)送至zjxursc@163.com,應聘郵件標題要求注明“姓名+公招應聘+崗位名稱”字樣,崗位名稱即《2017年嘉興學院第三批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一)中的崗位名稱。每人只能限報一個崗位,填報多崗位者,報名視為無效,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應聘者應如實填寫《嘉興學院公開招聘人員信息登記表》并對所填信息負責,若所填信息與事實有出入且明顯不符合應聘崗位的基本條件,一經查實取消招錄資格。
3.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結果將于10月23日在嘉興學院人事處網站公布。對本次招聘崗位所需專業(yè)要求,由我校參考高校專業(yè)設置目錄自主認定。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數不得低于招聘崗位人數的3倍;不到規(guī)定比例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并在嘉興學院人事處網站發(fā)布通知。
(三) 考試
1.筆試
資格初審通過人員進入筆試環(huán)節(jié),筆試時間地點將與資格初審結果的通知一并發(fā)布于我校人事處網站,請應聘者自行關注。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1:5的比例確定該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招聘崗位實際參考人員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圍人員。資格復審與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采用現場復審的方式,安排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未通過者不得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資格復審要求應聘人員攜帶的材料有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中共黨員證明(應聘學生處心理健康教育崗)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套。
3.面試
資格復審通過者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面試方式采用結構化面試。面試測評要素按崗位分別確定,一般考查應聘者的崗位認知、適應能力、專業(yè)技能水平和語言表達、溝通協調、應急應變等綜合素質。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入圍下一環(huán)節(jié)。
4.技能測試
應聘材料與紡織學院實驗技術崗、設計學院實驗技術崗應聘人員必須參加技能考核,一般考查應聘者的操作性、表演性、競技性,技能考核由各學院自行組織考核,技能考核分按相應比例計入總成績。
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入圍下一環(huán)節(jié)。
5.總成績
本次招聘崗位考試方式為“筆試+面試”的,應聘者按筆試成績占40%與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相加總計入總成績(分數保留2位小數);本次招聘崗位考試方式為“筆試+面試+技能測試”的,應聘者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30%與技能測試成績占30%的比例相加總計入總成績(分數保留2位小數),如出現總成績并列第一的情況,則對并列第一的應聘者進行加試(面試),擇優(yōu)錄取。
(四)體檢、考核
各崗位分別根據應聘者考試的總成績從到低分排序,并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名單在嘉興學院人事處網站公布。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并按有關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zhí)行。將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等情況進行進一步考核。
(五)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我校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我校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按事業(yè)編制管理,與我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
(六)其他
應聘者自愿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由我校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該崗位應聘者的總成績從到低分排序遞補,面試成績低于60分、技能測試低于60分的不予遞補。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1.在招聘工作過程中,有投訴舉報的請向嘉興學院監(jiān)察處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2.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嘉興學院人事處咨詢。
通訊地址:嘉興市越秀南路56號 郵編:314001
咨詢電話:0573-83641212 聯系人:沈老師 錢老師
監(jiān)督電話:0573-83642345 (嘉興學院監(jiān)察處)
原標題:2017年嘉興學院第三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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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嘉興學院第三批公開招聘崗位表
2、嘉興學院公開招聘人員信息登記表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