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陜西寶雞市事業(yè)單位招聘資格復審通知
按照《2017年寶雞咸陽漢中安康商洛五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將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筆試成績最低分數(shù)線的確定
按照《2017年寶雞咸陽漢中安康商洛五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寶雞市2017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及應聘人員的綜合成績,確定筆試成績最低分數(shù)線為82分。
二、資格復審人員的確定
根據(jù)最低分數(shù)線、招聘計劃及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資格復審人員2657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
資格復審時間為2017年7月4日至7月7日,共計4天。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三、資格審查地點
寶雞市教育中心齊燕樓大廳內(寶雞市行政中心蟠龍大橋北頭向西300米,乘車路線:市內乘坐1路、7路、21路、22路、36路、46路、53路教育中心站下車)。
四、資格復審所需資料
參加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需提交以下資料:
1、本人準考證、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有效驗證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信網www.chsi.com.cn打印)、學位證(崗位資格條件中未做要求的不需要提供)、教師資格證(應聘中小學教師類崗位考生提供)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有從業(yè)資格證書要求的還需提供從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
2、《2017年陜西省省屬和寶雞咸陽漢中安康商洛五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公共科目筆試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應聘人員在報名網站打印)2份,1份附資格復審攜帶的證件復印件。
3、崗位資格條件有戶籍或生源限制的,需提供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4、限貧困戶家庭報考的崗位,應聘人員需提供縣扶貧辦出具的貧困戶家庭證明。
5、限大學生村官報考的,須提供組織部門出具的符合報考條件的證明。
6、資格復審人員為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的,需提供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及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資格復審人員為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的,需提供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無同意報考證明的應聘人員不能通過資格復審
五、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本人參加資格復審。
2、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不按時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3、提供虛假證件和證明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
4、資格復審人員放棄或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額,按照筆試綜合成績由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低于筆試成績最低分數(shù)線的,不得遞補。
5、《2017年陜西省省屬和寶雞咸陽漢中安康商洛五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公共科目筆試報名登記表》為參加面試、體檢等招聘環(huán)節(jié)依據(jù),請妥善保管。
6、應聘人員在附件《2017年寶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時間安排》中查找本人的自然順序號,并標注在《報名登記表》右上角。
7、請有關應聘人員,保持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暢通。如出現(xiàn)遞補情形時,因無法及時與遞補人員取得聯(lián)系的,取消遞補資格,并按規(guī)定順延遞補。
原標題:2017年寶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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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寶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復審人員名冊及時間安排表.xls
寶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6月29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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