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怒江州州級機關事業(yè)單位遴選(選聘)面試等后續(xù)工作有關事宜通知
按照中共怒江州委組織部、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怒江州2017年州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遴選(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將面試等后續(xù)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筆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
怒江州2017年州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遴選(公開選聘)工作人員筆試滿分為100分,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公開遴選為 45分,公開選聘為40分。
二、面試人員的確定
在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中,按每個遴選(選聘)崗位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具體崗位及面試人員名單見附件)。
進入面試人員自愿放棄的,空缺的名額按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遞補時間截止到面試前兩天。因該崗位無人遞補或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人數(shù)不足造成面試人數(shù)與遴選(選聘)計劃數(shù)不足上述比例的崗位,則按實際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三、面試的組織
面試由遴選(選聘)單位負責實施。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應變能力,專業(yè)知識測試由遴選(選聘)單位結合面試進行測試。具體的面試時間由各遴選(選聘)單位確定后通知考生,進入面試的考生要保持通訊暢通,聯(lián)系電話有變更的要及時與遴選(選聘)單位聯(lián)系。
四、時間安排
(一)面試時間
各單位遴選(選聘)面試工作,須在2017年6月20日前完成。
(二)經歷業(yè)績評價、考察及體檢
經歷業(yè)績評價、考察及體檢工作,須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
(三)上報材料時間
各單位遴選(選聘)人員報告,請于2017年7月5日前按干部管理權限報送至州委組織部和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五、相關要求
逾期未上報材料的州級遴選(選聘)單位,組織人社部門可以不受理相關材料。
原標題:怒江州2017年州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遴選(公開選聘)工作人員面試等后續(xù)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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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怒江州委組織部 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6月2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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