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公務員考試柯城區(qū)各級機關錄用公務員公告
2014浙江公務員考試柯城區(qū)各級機關錄用公務員公告
為滿足全區(qū)各級機關(單位)補充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下同)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和《浙江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浙人發(fā)〔2008〕170號)的有關規(guī)定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社保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浙江省各級機關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發(fā)〔2014〕11號)及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fā)〈衢州市各級機關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衢市人社公〔2014〕6號)精神,決定組織實施2014年衢州市柯城區(qū)考試錄用主任科員以下公務員工作。現將考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請務必仔細閱讀):
一、招考計劃
2014年柯城區(qū)計劃考錄公務員21名,其中區(qū)法院法官預備人選4名、區(qū)檢察院檢察官預備人選2名、區(qū)司法局直屬所4名(含面向柯城區(qū)大學生“村官”考錄2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11名。
具體考錄機關(單位)、職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或于2014年1月20日以后登錄下列網站查詢:
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gwy.zjhrss.gov.cn)
柯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 網(www.kcrlsb.com/)
二、招考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考的范圍和對象
1、柯城區(qū)考錄公務員的范圍和對象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具有衢州市常住戶口的人員(以2014年2月7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2)研究生畢業(yè)并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
(3)衢州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和市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考錄計劃中部分職位對戶籍、生源有特殊要求的,按考錄計劃執(zhí)行。
上述人員中屬于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畢業(yè)的,須在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研究生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
區(qū)法院法官預備人選和區(qū)檢察院檢察官預備人選職位,面向全國,不受生源區(qū)域和戶口限制。
2、在第1條所列范圍和對象基礎上,柯城區(qū)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考錄公務員的具體對象為:參加柯城區(qū)“選聘到村(社區(qū))任職高校畢業(yè)生”(簡稱大學生“村官”,下同)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參加柯城區(qū)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
大學生“村官”所涉及服務期、離崗期的計算統(tǒng)一截止到2014年2月7日。
3、具有公務員身份累計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人員、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原為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在考錄公務員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fā)〔2008〕58號)第十二條規(guī)定九類不宜錄用為公務員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報考公務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單位)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二)招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和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圍和對象規(guī)定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18至35周歲(1978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間出生),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年齡18至40周歲(1973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間出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萍耙陨蠈W歷。具體要求見附件。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