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林集安市行政機關招錄公務員資格復審通知
一、資格復審時間
面試考生資格復審時間:2017年5月14-15日8:30-17: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集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公務員管理科,集安市鴨江路3001號政務中心423房間。
三、資格復審要求
攜帶本人1、身份證。2、準考證。3、畢業(yè)證(應屆畢業(yè)生需要提供考生報名推薦表等相關證明材料,推薦表到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wǎng)下載)。4、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http://www.chsi.com可下載)以及報考職位資格條件中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5、網(wǎng)上報名考生信息表(進入吉林省公務員考試報名系統(tǒng)-報名資料填寫-打印考生信息)。6、報考部門要求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需提供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材料。7、報考服務基層項目職位的面試考生,還需攜帶本人服務合同、服務單位出具的證明和服務期滿考核材料原件。8、報考限制集安戶籍和集安生源崗位的考生需提供戶口本或生源證明材料。
上述證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A4紙復印)。
因院校專業(yè)設置原因,有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同一專業(yè)證明材料的,由該考生寫出情況說明(應有“如情況與事實不符責任自負”字樣)后,先進行面試,待進入考核環(huán)節(jié)后進一步核實,根據(jù)核實結(jié)論再行確定。
高中(中專)學歷,軍事院校等特殊專業(yè)或無教育部門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但可提供國家承認學歷證明的,由該考生寫出情況說明(應有“如情況與事實不符責任自負”字樣)后,先進行面試,待進入考核環(huán)節(jié)后進一步核實,根據(jù)核實結(jié)論再行確定。
另外,如放棄本次公務員面試,請務必于5月14日前向集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提交自愿放棄面試申請書及本通知個人簽字后原件。
請各考生在報名時所填寫的電子郵箱中,下載并打印本通知,在下方考生簽字處簽名,在資格復審時,將帶有本人簽名的通知原件一并上報。
資格復審聯(lián)系電話:0435-6222360 聯(lián)系人:王戈
原標題:集安市2017年行政機關招錄公務員資格復審通知
集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5月1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