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四川南充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招453人】
(四)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總成績+面試成績×30%。
各職位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擬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人員,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達到面試開考比例職位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人員)最低考試總成績。
五、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
體檢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
體檢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 (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執(zhí)行。
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考錄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新的體檢規(guī)定,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1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缺額,不予遞補。
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有串通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由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并由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
(二)考察
招錄機關對體檢合格人員的德才表現(xiàn)進行全面考察,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
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缺額,不予遞補。
(三)公示
各招考單位確定擬錄用人員后,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tǒng)一在南充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ncpta.gov.cn)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或原工作單位)、準考證號、擬錄用職位、考試總成績、職位排名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限為7天。
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