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郴州市北湖區(qū)選調公告【招16人】
2.資格審查注意事項。未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考職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三)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報考區(qū)委組織部(含遠教中心)科員職位、區(qū)人社局科員1職位及區(qū)價格監(jiān)督檢查局科員1職位的筆試科目為《作文》和《調研報告》,兩科成績各占50%。其他職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
2.筆試時間、地點。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四)面試
在報考同一職位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實際選調職位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談的方法進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考試實行分步淘汰,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根據(jù)面試成績從高到低分按實際選調職位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比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作為考察對象。重點考察考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由區(qū)人社局及用人單位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
(七)公示
根據(jù)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人員,其名單由區(qū)人社局在北湖區(qū)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八)其他
面試后,因體檢、考察、公示不合格的,按面試成績從到低分可進行1次遞補。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人員,報區(qū)考試錄用領導小組研究后,辦理調入轉任等相關手續(xù)。
原標題:郴州市北湖區(qū)2016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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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區(qū)考試錄用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12月20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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