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汝城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招58人】
5.面試成績要求:未參加面試及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五)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六)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時間和其它要求另行在汝城縣政府門戶網站通知。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注意事項:不按規(guī)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體檢費用自理。
(七)考生選擇聘用單位辦法。
報考崗位相同的按照從到低分的原則及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由考生選擇具體招聘單位,時間和其它要求另行通知。
(八)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重點考察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現、工作能力、崗位匹配等情況。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有效。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和縣人社局組織實施。
(九)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汝城縣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同時公布監(jiān)督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受理署真實姓名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的書面反映。
(十)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縣人社局下達聘用通知,辦理聘用手續(xù),招聘單位與其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初次就業(yè)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它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
面試后,因體檢、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崗位空缺,不進行遞補。
四、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請隨時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查看各招聘環(huán)節(jié)相關信息,招聘機構、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2.報考人員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缺少證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
3.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guī),不隨意放棄。
(1)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對經面試資格審查合格進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環(huán)節(jié)后放棄的人員,記入郴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人社部門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5.招聘考試服務咨詢電話:0735-2135693。
五、招聘監(jiān)督
招聘工作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派出監(jiān)督員進行全程監(jiān)督。
舉報電話:0735-2135606。
原標題:2016年汝城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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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5月10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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