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三門縣各級機關公務員考試公告(73人)
9.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體能測評三個項目中有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在體能測評過程中,縱跳摸高測試不超過3次,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800米)只測試1次。
10.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部下發(fā)的《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執(zhí)行。
11. 報考人員對在上述網(wǎng)站公布、公示的相關內(nèi)容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內(nèi)向中共三門縣委組織部、三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或招錄機關反映。
12.全省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公務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wǎng)卡等,均與公務員主管部門無關、與本次考試無關。
13、根據(jù)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下發(fā)的《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guī)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公務員錄用考試中涉及以下行為的: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xié)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將在浙江信用網(wǎng)上予以公布。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希望廣大報考人員從現(xiàn)在做起,從自身做起,誠信報考,誠信參考,不要在信用記錄上留下污點。
14、考試公告中規(guī)定的體能測評、體檢、考察及違紀違規(guī)處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招考政策”專欄或“政策問答”專欄中查詢。
15、政策咨詢電話
①省公務員主管部門:0571-87059942
②市、縣公務員主管部門
市、縣 組織部門 人力社保部門
臺州市級 88510302 88511600
三門縣 83333537 83361711
十四、其他事項
選調(diào)生村官的招考范圍、對象和條件等詳見省相關公告。
敬請廣大報考者認真閱讀本考試公告,有關具體問題可咨詢我縣組織、人力社保部門。對報考專業(yè)、學歷、學位、資格條件以及備注的內(nèi)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錄單位聯(lián)系。
招錄單位或主管部門咨詢電話詳見《2016年三門縣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計劃一覽表》。
原標題:2016年三門縣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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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門縣委組織部
三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3月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