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武平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招78人】
4、筆試時間:2015年8月22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綜合基礎知識》
下午2:30—4:30 《醫(yī)學基礎知識》
5、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6、本次筆試成績設置合格線,招聘職位資格條件學歷要求為本科及以上的,合格線為60分;學歷要求為大專及以上的,合格線為40分;學歷要求為初中及以上的,合格線為30分;個別特殊職位合格線視情況而定。筆試成績將在武平縣公務員局網(wǎng)站公布。
(二)資格復審和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在筆試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含筆試卷面成績和經(jīng)武平縣公務員局審核認定的加分成績,下同)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各職位招聘人數(shù)3倍的人員為面試人選,不足3倍的按達到筆試合格線以上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相關職位進入面試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數(shù)者,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2、資格復審。
(1)確定為面試人選的考生,在名單公布開始至所報考職位的面試前5天之前(以工作日計,如遇節(jié)假日順延,下同),攜帶所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有關材料以及有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和有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到武平縣公務員局流動調(diào)配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填報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已取得資格或已等尚未取得相關證書的人員,資格復審時須提供由相關有權(quán)部門出具的考試成績單及是否已等、具備取得相關證書結(jié)論的有效證明。
(2)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按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以及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3)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審為準。經(jīng)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由武平縣公務員局核發(fā)《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4)經(jīng)資格復審合格進入面試的報考者中,因故自行放棄面試的,應在所報考職位面試開始前3天下午18:00之前,由本人書面向武平縣公務員局提出放棄面試申請;經(jīng)武平縣公務員局確認后,相應職位的空缺面試人選進行遞補。
(5)相關職位的空缺面試人選,從相應職位達到筆試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面試人選由武平縣公務員局通知,并在所報考職位面試開始前2天下午18:00之前按上述要求到武平縣公務員局進行資格復審,合格者核發(fā)《面試通知書》。
(6)下列情形造成的相應職位面試人選空缺,不進行遞補:①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在所報考職位面試開始前,未按要求申請放棄且未領取《面試通知書》的;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面試的;③個人放棄面試但在面試開始前3天的下午18:00之前未遞交申請放棄書面材料的;④遞補的面試人選在所報考職位面試開始前2天的下午18:00之前未進行資格復審的;⑤面試開始前1天當天因再次遞補人選資格復審不合格等情形而無法進行遞補工作的。
(7)在嚴格復審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虛假報考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或相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或失職瀆職的,招聘單位不得將“報考資格不符”作為面試之后該職位申請遞補的理由,以維護資格復審的嚴肅性。
3、面試時間地點。擬定于2015年10月份進行面試,確定為面試人選的考生名單及各職位的面試時間安排將在武平縣公務員局網(wǎng)站公布;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等以武平縣公務員局核發(fā)《面試通知書》為準。
4、面試內(nèi)容。面試主要測查參加考試人員的理論政策水平、思維反應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履職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和能力。面試采用結(jié)構(gòu)化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5、面試要求。
(1)參加面試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等原件。
(2)相關職位參加面試人數(shù)超過招聘人數(shù)的,相應職位面試的合格線為60分;若相關職位參加面試人數(shù)未超過招聘人數(shù)的,該職位面試的合格線為70分;相關職位未達面試合格線的人員,不可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
(三)體檢
1、確定體檢人選:分報考職位從筆試、面試成績達到合格線者中按筆試、面試總成績以1:1的比例從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時,按以下順序確定體檢人選:筆試成績高者 、學歷高者、年齡大者(以身份證為準,出生年月日計算到日)。
2、體檢的項目、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文件要求組織實施。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3、對體檢結(jié)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jié)果的7天內(nèi)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jié)果為準。
(四)考核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武平縣公務員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zhì)、工作態(tài)度、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等情況進行考核。經(jīng)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遞補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未按時參加體檢、體檢考核合格但自愿放棄而造成招聘職位空缺的,從已參加面試且成績達到面試合格線者中分職位按筆試、面試總成績名次排列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選并進行體檢及考核。
五、聘用程序
(一)經(jīng)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后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武平縣公務員局網(wǎng)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
(二)經(jīng)公示不影響聘用的,武平縣公務員局通知擬聘用人員及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擬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到招聘單位報到上班,否則,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人員。
(三)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并由各招聘單位按有關規(guī)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聘用關系。受聘人員不服從工作安排或拒簽訂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人員。
擬聘用人員已和有關單位簽訂了勞動或聘用合同的,應先解除原合同,否則不得辦理聘用手續(xù),如有隱瞞,后果自負。
(四)受聘人員工資、福利、保險待遇按照武平縣事業(yè)單位同類工作人員標準執(zhí)行。
六、組織領導和監(jiān)督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工作在武平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指導下開展,邀請武平縣公務員局政風行風監(jiān)督員參加,并接受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原標題:武平縣2015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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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縣公務員局
2015年7月15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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